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省有关行业协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铝行业规范条件》(2013年第36号公告)和《关于开展铝企业规范公告管理申报工作的通知》(原材料司函〔2013〕296号)要求,我委决定分期分批组织开展我省铝企业规范公告管理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铝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2013年第36号公告)要求,组织和指导本地区铝企业(包括铝土矿、氧化铝、电解铝、再生铝)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将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申报材料正式报送我委(原材料工业处)。我委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要求组织专家审核,形成核实意见后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同时,请各地组织对辖区内铝企业开展专项摸查,组织暂不符合《铝行业规范条件》要求的铝企业认真填写《铝企业规范公告申请报告大纲》的附表1和附表2。
二、请申请规范公告管理的企业按照《铝企业规范公告申请报告大纲》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加盖企业公章(一式8份,附电子光盘),按时提交属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电子文件可在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http://www.gdei.gov.cn/)通知公告专栏下载。
三、申报时间要求:第一批申报企业有关申报材料和暂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企业资料请于2013年8月26日前报我委(原材料工业处);之后凡达到申报要求的企业可随时上报,我委将组织审核后分批上报。
附件:1.关于开展铝企业规范公告管理申报工作的通知(原材料司函〔2013〕296号)
2.铝行业规范条件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3年8月10日
(联系人:林树彬,电话:020-83133307)
相关附件: 1.关于开展铝企业规范公告管理申报工作的通知(原材料司函〔2013〕29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