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学会、协会、研究会、镇街科协、松山湖科协、企业科协:
多年以来,全市科协系统的干部职工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勤奋工作,为我市科协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为激励广大干部职工爱岗敬业,进一步推进我市科协事业的发展,结合市科协“八大”的召开,市科协决定开展“东莞市科学技术协会荣誉奖”的申报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
1、各市直学会(协会、研究会)从事科协工作10年以上(2002年12月31日前),且作出重要贡献的工作人员;
2、镇街科协、松山湖科协从事科协工作5年以上(2007年12月31日前),且作出重要贡献的工作人员(包含企业科协会员);
3、市科协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从事科协工作15年以上(1997年12月31日前),且作出重要贡献的工作人员。
4、在计算时间内曾有年度考核不及格,受行政处分或刑事处分的,不得参加申报。
二、奖励办法
被评选为市科协荣誉工作者,在市科协“八大”上进行表彰,授予“东莞市科学技术协会荣誉奖”称号,并颁发证书。
三、有关要求
请填写《东莞市科学技术协会荣誉奖申报登记表》一式两份,表格可在东莞科普网(www.dgkp.gov.cn)下载,并于2012年8月20日前报送市科协学会部,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志亮 田园 联系电话:22119671 22110243
二O一二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