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商务主管部门及有关企业:
现启动第134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出口展品牌展位评审申请、一般性展位申请及线上参展申请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览时间及形式
第134届广交会计划于2023年10月15日开幕,分三期举办线下展、常态化运营线上平台,其中:
线下展:
第一期:2023年10月15—19日
第二期:2023年10月23—27日
第三期:2023年10月31日—11月4日
线上平台服务时间为半年(2023年9月16日—2024年3月15日),在线展示、搜索、即时沟通、供采配对、虚拟展馆等功能持续开放,连线展示、预约洽谈功能在线下展展览期间开放。广泛吸纳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展,不设参展企业数量上限。
二、展出内容板块
线下展共设置55个展区。为优化展览结构,原工程农机展区拆分成工程机械展区(室内/室外)和农业机械展区(室内/室外);同时,拟对部分展区对应展期进行微调,具体另文通知。
线上平台展示题材与线下展保持一致。
三、品牌展位评审申请
根据商务部外贸司《关于开展广交会品牌展位评审工作的通知》,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品牌展位数量安排办法实施细则》(详见附件1,下称《实施细则》),开展新一轮广交会品牌展位评审工作,对品牌展位进行全面评审安排,请有意申请的企业积极报名。
(一)申请企业范围
符合《实施细则》规定的广交会品牌展位使用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如申请企业出现《实施细则》中列明禁止申请或使用品牌展位的情形,则取消其申请资格。
(二)申请时间
5月6—25日。
(三)评审标准
品牌展位评审标准包括出口额(35分)、境内外商标(10分)、研发创新和自主知识产权(30分)、国际通行认证(10分)、品牌建设(6分)、行业自律(3分)及广交会参展表现(6分)等7方面,总分100分。具体详见《实施细则》附1。
(四)申请流程
请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https://exhibitor.cantonfair.org.cn),登记、确认公司及展品信息,并提交品牌展位申请信息和资质材料(路径:展位申请——品牌展位评审)。
提交在线申请后,须打印统一格式的申请表,加盖公章,并严格按照评审标准,对照材料清单顺序排列胶装好。材料分展区进行申报,每个展区一式两份报送市商务局7楼促进中心综合科。
企业如需了解更多申请细节,请前往广交会官网“参展商”栏目查阅申请指南,具体路径为:参展商——参展指引——如何参展(出口展)——品牌展位评审申请指南(https://www.cantonfair.org.cn/pages/pinpai)。
(五)申请要求
1.除铁石装饰品及户外水疗设施展区外,所有展区均设品牌展位。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及第133届新设的工业自动化及智能制造、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孕婴童用品展区从第134届起设品牌展位,纳入本次品牌展位评审范围。
2.企业在同一展区申请的品牌展位数量应不低于该展区品牌展位下限。品牌展位不允许联营,且必须绿色特装布展。
3.申请资质材料要求:所有申报材料上的企业名称,须与申请企业或所涉母子关系企业名称完全一致,各项证书的所有人须为该申请企业或所涉母子关系企业(含法定代表人及股东);所有申报材料的有效期须能覆盖品牌企业申请截止日期;所有申报及证明材料上的内容、产品及标准均须与企业申报的展区行业相关,所涉产品须在所申请展区规定的参展商品目录范围内。
四、一般性展位申请
(一)申请时间
即日起—6月10日。
(二)申请流程
请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https://exhibitor.cantonfair.org.cn),登记、确认公司及展品信息,按展品目录在线填报对应展区参展申请信息,打印申请表(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一般性展位申请)并加盖公章后,连同要求提交的材料一并报市商务局7楼促进中心综合科(相应展期负责人),参展申请方正式生效。参展资格标准详见附件2。品牌展位申请企业可结合自身需要,同时申请一般性展位。
自第134届广交会起,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一般性展位参照其他展区进行安排,请企业按上述流程进行申请。
(三)所需提交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退还)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产品目录。
3、附件3《第134届一般性展位评审企业预审打分表》要求提交各类品牌、商标、专利、技术、认证证书等。
五、线上参展申请
(一)申请时间
即日起—8月15日。
(二)申请流程
获得线下展展位安排的企业,同步参加线上展。有意仅在线上参展的企业,请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https://exhibitor.cantonfair.org.cn),按“一般性展位”申请流程提交申请,并在“申请参展形式”一项选择“仅线上参展”即可。申请提交后请打印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后,报市商务局7楼促进中心综合科(相应展期负责人)。
六、注意事项
(一)广交会出口展线下展实行退展位约束机制,具体为:在完成所有企业展位位置预置截止后的第二天之前(含)退展位的,所退展位不收取展位费;在完成所有企业展位位置预置截止后的第二天之后至开幕前一天(含)退展位的,所退展位收取一半展位费;在开幕之后退展位的,所退展位收取全额展位费。
(二)第134届广交会线下展收取展位费、线上展按差异化套餐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标准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品牌展位数量安排办法实施细则(部分).docx
东莞市商务局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