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东莞市2023年第二季度“乐购东莞”促消费工作方案》(东商务〔2023〕38号),为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我市拟于6.18电商购物节期间利用电商平台发放2023年“乐购东莞6.18网上生活节”消费券。为做好消费券发放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选合作平台企业,具体要求如下:
一、活动内容
活动主题:2023年“乐购东莞6.18网上生活节”
活动方式:活动期间,个人消费者在符合条件的电商平台可申请领取消费券,用于购买莞货莞品等产品。
参与企业:销售数据纳入我市社消零统计的综合性电商平台均可报名参加。
二、平台工作任务
(一)安全组织2023年“乐购东莞6.18网上生活节”消费券发放,确保活动期间全国消费者能够通过手机APP或小程序在入选服务平台上正常领取消费券,领券后能正常核销。
(二)加大活动期间技术力量投入,完善风险管控制机制,确保消费券领用顺畅方便快捷,财政资金投放安全高效。平台要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阻止外挂软件抢券、消费券套现等不法行为发生。
(三)入选平台须提供顺畅、安全、优质服务。平台应加大活动期间人力投入,提高运营服务保障水平。制定消费券发放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及时解决消费券发放、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消费券发放平稳有序,客户投诉妥善处理,有效防范舆情发生。
(四)加大消费券发放期间配套资金投入和活动宣传力度,鼓励平台活动期间与财政投放资金配套相应自有资金并叠加商户优惠,最大限度放大活动效果,更好促进消费增长。
(五)自觉服从和主动配合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及时提供消费券发放数据及分析报告,主动配合审计和绩效评价。在T+1日内出具分行业相关统计数据,包括消费券和消费补贴发放张数、金额、抢券用户数、核销用户数、核销笔数、核销金额、核销率、平台及商户配套优惠金额、拉动比、消费券和消费补贴核销退款金额以及参与核销商家数量、规模类型等后台相关数据。
(六)活动结束后,根据审计结果,按要求及时将剩余资金原路退回指定账户。
三、申报条件
(一)龙头电商平台
1、平台使用率高,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商户覆盖能力,电商业务覆盖全国,平台年交易额超过20000亿元;
2、有丰富消费券发放经验;
3、平台持有企业在东莞市有依法登记设立的市场主体,消费券核销产生的销售额能有效纳入到我市社消零统计。
4、平台入驻莞货莞品品牌(商标注册地在东莞)超200个,莞货莞品SKU条目超10000个。
5、具备稳定的技术保障和成熟的消费券运营服务能力,能够配合政府实现发放要求。拥有成熟的系统保障技术,拥有保障资金安全、防范资金套取、保障系统交易顺畅、保障后台数据真实完备等专业能力。拥有成熟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和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有稳定的专业团队能够及时解决消费券发放、使用中遇到的各项问题、咨询及投诉。
(二)东莞电商平台
1、平台持有企业是东莞限额以上纳统批发或零售企业;
2、平台消费券核销产生的销售额能有效纳入到我市社消零统计。
3、平台入驻莞货莞品品牌(商标注册地在东莞)超50个,莞货莞品SKU条目超1000个。
4、具备稳定的技术保障和成熟的消费券运营服务能力,能够配合政府实现发放要求。拥有成熟的系统保障技术,拥有保障资金安全、防范资金套取、保障系统交易顺畅、保障后台数据真实完备等专业能力。拥有成熟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和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有稳定的专业团队能够及时解决消费券发放、使用中遇到的各项问题、咨询及投诉。
其它对莞货莞品推广有成熟可行解决方案且已有实际运营成效的电商平台企业。
四、报名时间
2023年5月19日至5月23日18:00截止。
五、报名方式
请有申报意向的平台企业于2023年5月23日(周二)下午18:00前,按照上述“申报条件”中明确的内容,将相关印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平台简介、用户数量、经营情况、平台莞货莞品品牌、SKU入驻数量,防黄牛防套现防骗补技术和解决方案、资源叠加情况,以往参与消费券发放等类似的活动情况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报送至东莞市商务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路33号8楼市场科办公室),我局将组织评审,择优确定“乐购东莞6.18网上生活节”消费券发放平台企业。
东莞市商务局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