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函政字〔2012〕1616号
各市科技局(委)、省直有关部门及项目承担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科普项目的管理,规范项目结题工作,省科技厅对2008年以来的科普项目结题验收情况进行了清理,发现仍有部分单位存在逾期未结题验收的情况。现将2008~2011年度立项、按实施计划已经到期尚未验收的科普项目(详见附件)发给你们,请有关单位认真组织结题验收工作,于12月31日前将本单位及下属单位逾期尚未结题验收的广东省科普项目结题验收材料报送我厅。从2013年起,我厅将建立科普项目诚信管理制度,根据各地市项目实施和结题验收情况进行诚信评级。对于按期结题并完成较好的项目承担单位及其所在地市,优先考虑对其新申报的项目进行支持;对于未经允许不按期结题的项目承担单位,将列入诚信黑名单,此类项目承担单位所申报的科普项目将不予立项。
一、验收项目要求
项目结题工作是项目管理过程的重要内容,我厅将进一步加强项目结题工作的清理管理工作。逾期确实不能结题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提供项目延期客观情况的理由说明申请,加盖单位公章,报省科技厅同意后,允许延期一次。往年已延期的项目此次验收必须结题,不能结题的也应申请中止课题,并说明理由。
二、项目验收形式
项目验收形式分书面材料审核验收、通信验收和会议验收三种方式。省财政科技经费支持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项目,原则上由省科技厅组织,采取会议验收方式;5~10(含5万元)的项目,原则上采取通信验收方式,委托各地市科技部门组织验收。以上验收专家组成员(至少5名,其中组长1名)在提交验收申请书同时提交名单报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审核确认后产生。5万元以下采取书面材料审核验收方式。
三、验收材料要求
结题验收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申请书》(一式3份,加盖单位公章)。
(二)《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一式3份,加盖单位公章及地市科技局公章)。
(三)项目研究成果报告(一式3份),主要是指:项目总结报告,科普活动方案或科普设施建设方案,活动现场照片或科普设施照片,媒体对科普活动的宣传报道等材料。
(四)上述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或发Email。(要求均为WORD文档格式)。
(五)《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申请书》与《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可以在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网站(www.gdstc.gov.cn)“科普之窗”栏目的“下载中心”下载填写。
联 系 人:广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田何志
广东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刘世伟
联系电话:(020)87683149,83163910
传 真:(020)87685409
E—mail: gdkpgz@126.com
地 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60栋414房(邮编:510070)
附件:广东省科普项目未结题验收情况表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201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