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科学技术部关于评选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0〕329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省科技厅在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和9个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范围内组织了我省的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推荐和评选工作。各单位认真组织了评选推荐工作,报送了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推荐材料。经厅党组会研究,拟推荐省科学技术厅政策法规处等4家单位为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候选;郑海涛等3名同志为先进工作者候选(深圳市自行报送)。
为体现表彰奖励工作的公平公正,加强对表彰奖励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根据《通知》评选程序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推荐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单(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一)拟推荐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名单(4家)
省科学技术厅政策法规处
惠州市科技局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教育局
天河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二)拟推荐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名单(3名)
郑海涛 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林丽欣 清远市科技局
罗绍辉 茂名市科学技术局
二、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为2012年11月20日~11月25日,计5个工作日。
三、受理意见方式
公示期间,如有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表彰条件和要求的,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省科学技术厅政策法规处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反映内容要求实事求是、真实具体,不允许借机故意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书面反映意见必须署真实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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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