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公告〔2013〕1号
经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定,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职能转移实施方案》、《国家级创新型产业集群申报审核职能转移实施方案》、《国家级新产品计划审核行政审批职能转移实施方案》、《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集团)认定职能转移实施方案》、《专业镇认定职能转移实施方案》、《省重大科技成果登记核准职能转移实施方案》等向社会发布,竞争择优选取承接上述6项相关职能的社会组织。
请于2013年8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4份送至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我厅需对申报承接主体进行审核和竞争评审。
联系人及电话:
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郭秀强,83163874
产学研合作处:叶超贤,83163942
科技服务与管理处:王雅文,83163923
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大楼
邮编:510033
附件:1.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职能转移实施方案
2.国家级创新型产业集群申报审核职能转移实施方案
3.国家级新产品计划审核职能转移实施方案
4.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集团)认定职能转移实施方案
5.专业镇认定职能转移实施方案
6.省重大科技成果登记职能转移实施方案
7.承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职能转移事项申报表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201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