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关于推荐中国与俄罗斯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08-08-05     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科技合作分委会第十二届例会将于2008年9月在中国召开。届时,双方将商定2008-2009年度中俄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计划。现将项目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项目申报单位填写“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申请表”(用中俄文分别填写相应内容,其中俄文表格内容将通过科技部提交俄教育科学部,表格样式见附件)。

  申请表一式三份,加盖本单位公章和科研处推荐便函(地市项目由各地市科技局出具便函),交我厅对外合作处,我厅审核后正式行文报送科技部国际合作司。

  2.正式行文同时,请注册并登陆“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管理系统”(http://www.project.cistc.gov.cn/bigc/),在线填写并提交项目申请表。

  3.原则上要求中方项目申报单位已与俄方合作伙伴就项目合作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书面合作协议。请项目申报单位通知俄方合作伙伴同时向本国相关主管部门申报。

  4.所有申报项目将在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科技合作分委会第十二届例会上讨论,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项目将列入例会议定书。双方将对这批项目给予支持。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将在会议结束后正式向项目推荐部门行文通知列入例会议定书的项目清单及支持方式。

  5.从即日起开始申报,截止日期为2008年8月12日。

  联系人:对外合作处 董 茗
  电话:020-83548309、83163865
  传真:020-83516596

广东省科技厅
二OO八年八月五日

  附件:1.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申请表(中文)
     2.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申请表(俄文)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上一篇:关于跟踪第四届“山洽会”履约情况及申报第五届“山洽会”签约项

下一篇:关于举办“广东省教育部科技部产学研结合成果展览”的通知

友情链接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工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工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
备案号 :粤ICP备171253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