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第二批广东省产业共性技术重大科技专项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08-09-04     点击量:

粤产学研办函〔2008〕13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集中优势资源,重点突破一批产业共性技术瓶颈,形成一批重大创新战略产品,整体推进广东产业的发展,在组织实施第一批产业共性技术重大科技专项的基础上,现开展第二批产业共性技术重大科技专项的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第二批产业共性技术重大科技专项主要瞄准机械装备关键零部件、工业精密检测仪器、绿色包装和数字印刷、信息安全技术以及智能消费电子的互联互通技术、硫化工技术、应急通讯指挥系统和移动终端设备等领域,组织省部产学研战略联盟等联合创新团队,重点突破一批重大装备及共性技术。

  二、申报要求

  ⒈项目申报单位必须以产学研结合团队联合申报,并确定一名项目总负责人(原则上具备副高以上职称)。项目的申报和实施由总负责人负责统一组织和协调;

  ⒉联合申报单位之间应具备良好的合作基础和团队精神,具有优势互补、强强联合的特点,具备良好的前期研究开发基础和产业化生产条件;

  ⒊联合申报单位之间已签订合作申报协议,明晰各方任务、节点目标、经费安排和知识产权归属等。牵头申报单位负责对联合申报各方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并作为项目实施的第一责任单位承担总体责任;
  
  ⒋参与项目申报的企业必须保证足够的自筹资金配套投入,企业投入的自筹配套资金不低于本项目支持经费的3倍;

  ⒌参与项目申报的企业所在地政府应积极支持企业申报,并按企业所获专项支持经费数额的1:1给予资金配套,在企业参与项目申报时出具资金配套承诺证明;

  ⒍鼓励已组建的省部产学研战略联盟联合申报。由省部产学研战略联盟成员单位为主联合申报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支持;

  ⒎项目的实施期限为2年。项目完成后,应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战略产品(装备),并组织示范工程,及时在产业发展中推广应用。

  三、申报时间

  申报截至时间为:2008年9月18日

  四、组织程序

  ⒈网上填写申报书。各申报单位根据申报范围和要求,登陆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pro.gdstc.gov.cn),填写广东省产业共性技术重大科技专项申报书,并打印书面申报书一式7份,经各有关科技主管部门加盖意见后报送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

  ⒉专家书面论证评审。收到项目申报书后,省部产学研办将组织由技术、管理和财务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项目进行书面评审,并按书面评审结果择优确定进入实地考察和答辩的项目。

  ⒊实地考察和答辩。经书面评审推荐进入现场考察的项目,省部产学研办将组织专家到现场进行考察,实地考核项目实施条件,并与项目团队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和答辩。

  ⒋项目立项。通过专家论证的项目,由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立项通知,签订项目实施合同。

  五、联系方式

  ⒈业务受理窗口

  020-83163930、83163931、83163932

  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省科技信息大楼1楼广东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邮编:510033)

  ⒉省部产学研办

  叶超贤 020-83163382

  陈建敏 020-83163383

  传 真:020-83163927

二○○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上一篇:关于成立省部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工作指导小组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成立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友情链接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工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工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
备案号 :粤ICP备171253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