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各专利代理机构:
根据《关于开展“百所千企知识产权服务对接工程” 的指导意见》(粤知政〔2010〕16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我局2010年在东莞市、中山市和佛山市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五个地区开展了百所千企知识产权服务对接工程试点工作。在代理机构、企业和专业镇自愿申报,各试点地区知识产权局初审及省知识产权局审核的基础上,确定广州嘉权专利商标事务有限公司等10家代理机构、广东格兰仕集团有限公司等43家企业和古镇灯饰专业镇等2个专业镇列入2010年“百千对接工程”名单,现予以公布(具体名单附后)。
请各试点地区认真组织列入对接工程的代理机构和企业、专业镇,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开展对接工程,积极完成《百所千企知识产权对接服务工程联合申报书》的任务并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反馈我局。
在工作中如有问题,请与我局政策法规处联系。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联系人:赵飞、张淑芳,联系电话:020-87680843,传真:020-37666320)
附件:2010年百所千企知识产权对接工程名单.doc
主题词:百所千企 对接 名单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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