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知政〔2011〕44号
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知识产权局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2011年度全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具有研究能力的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均可按规定申报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暂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申报。
二、研究领域
各申请单位应按照《2011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局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的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自行设计项目的具体题目和研究内容进行申报。
三、申报要求
1. 为了保证项目申报工作质量,各地市、各部门先进行初评,并按课题质量排出顺序。每个部门、地方原则上限申报1-2项。
2. 为进一步提升软科学研究水平,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各单位申报的项目应避免与我局近三年已立项课题(见附件2)重复,要认真做好所承担项目已有研究成果的检索工作,并在深入了解已有软科学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行创新性研究。
3. 各申报单位请于2011年4月12日前,将《广东省知识产权局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3)一式4份报送省知识产权局政策法规处,同时将电子件发到ray88581318@163.com电子邮箱,过期不再受理。
4.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项目申请书,请从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www.gdipo.gov.cn检索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1. 2011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局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
3. 2008-2010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局立项课题。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刘嵘、吴志平 电话/传真:020-87680843/37666320)
主题词:知识产权 软科学 项目申报 通知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1年3月24日印发
附件1.doc | |
附件2.doc | |
附件3.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