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知专项办〔2011〕48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及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结束时间的通知》(国办函〔2011〕21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以下简称“双打”)深入开展,省“双打”领导小组定于4月2日在广州市召开全省“双打”工作现场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4月2日上午10∶00-11∶30。
二、会议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98号越秀宾馆五楼越秀厅。
三、会议内容
(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区政府及广州市工商局介绍“双打”工作情况;
(二)广州市政府领导介绍“双打”工作情况;
(三)省政府江海燕副秘书长讲话;
(四)全国“双打”办领导讲话;
(五)现场考察广州市原“中非商贸城”及其周边地区。
四、参会人员
(一)全国“双打”办领导;
(二)省政府江海燕副秘书长;
(三)省“双打”领导小组成员及联络员;
(四)广州市政府领导;
(五)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分管“双打”工作副秘书长及“双打”办主任;
(六)广州市部分“双打”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区政府负责人。
五、会议报到
4月1日下午16∶00至18∶00,越秀宾馆一楼大堂;
4月2日上午9∶00至10∶00,会议室门口。
请参会单位于3月29日17∶00前,将会议回执传真至020-87683937。
附件:省“双打”工作现场会会议回执
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梅颖娟,张淑芳,电话:020-87680598、87687903)
主题词:双打△ 现场会 通知
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
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3月28日印发
附件 省“双打”工作现场会会议回执.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