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知政〔2012〕263号
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专利代理机构: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的通知》(粤府函〔2012〕335号),自2012年11月20日起,我 局停止实施省内专利代理机构在本省内设办事机构和办事机构停业、撤销行政审批事项,由工商部门按《专利代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直接登记。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2012年12月19日
(联系人:张淑芳,联系电话:020-87680843)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2年12月19日印发
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