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知规〔2012〕266号
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现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高技术服务业研发及产业化专项的通知》(国知办发规字[2012]101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为确保项目申报质量,请对拟申报项目申报材料、申报单位情况以及备案、资金筹措、各类许可资质等条件落实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择优上报。对于通过初步审查的项目,请组织项目承担单位按照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的要求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二、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要求,我省推荐项目不超过4项,各地市原则上申报不超过1个项目,我局将择优申报。
三、请于2013年1月6日前将2012年度知识产权服务领域申报汇总表、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和有关附件、项目及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项目的备案材料等(含电子版)一式四份,报我局规划发展处。
特此通知。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2012年12月24日
(联系人:阳屹琴,联系电话:020-37666326,
电子邮箱:21531978@qq.com)
公开方式:公开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2年12月24日印发
国知局277号 国知办发规字〔2012〕101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高技术服[1].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