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关于举办2013年粤港“正版正货承诺”总结交流活动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13-06-24     点击量:
 

粤知协〔2013〕117号

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版权局、工商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文体旅游局、市场安全监管局:
  为贯彻《粤港合作框架协议》,落实《粤港保护知识产权合作专责小组第十一次会议纪要》精神,总结交流“正版正货承诺”活动经验,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粤港双方定于6月27日在东莞举办“2013年粤港‘正版正货承诺’总结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要内容:
  总结前一阶段“正版正货承诺”活动开展情况,交流“正版正货承诺”活动经验,参观东莞“正版正货承诺”活动的商场及商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二、参加人员
  (一)省知识产权局、版权局、工商局领导及代表。
  (二)香港知识产权署领导及代表
  (三)香港发标行业协会代表。
  (四)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版权局、工商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文体旅游局、市场安全监管局各1名代表。
  (五)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正版正货承诺”活动承办机构各1名代表,承办机构由知识产权局(经科局)通知。
  三、会议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3年6月27日全天
  (二)地点:东莞市宏远酒店(东莞市南城区宏路一号)
  四、报到时间和地点
  6月26日晚住宿的会议代表请于6月26日15:00-18:00到酒店大堂报道;不住宿的会议代表请于6月27日8:00-8:50到会场报道。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顺德区经科局)汇总各市(区)参会代表名单,并于6月24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传真至省知识产权研究会;
  (二)请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顺德区经科局)组织市(区)参会代表统一乘车前往参会,会议将为每个市(区)安排1名司机的食宿,请在报名回执中一并注明。
  (三)联系人:
  省知识产权研究会:钟永欣  电话:020-87684622  
  传真:020-37656129;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谢华   电话:0769-22831345。
  省知识产权局:尹怡然、郭亚青 电话:020-87680592。
  酒店:0769-22418888。
  特此通知。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3年6月  日印发

 
  附件:1.2013年粤港“正版正货承诺”活动总结交流会议程.doc
  附件:2.2013年粤港“正版正货承诺”活动总结交流会.doc
  附件:3.交通图.doc
   2013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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