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知协〔2013〕117号
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版权局、工商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文体旅游局、市场安全监管局:
为贯彻《粤港合作框架协议》,落实《粤港保护知识产权合作专责小组第十一次会议纪要》精神,总结交流“正版正货承诺”活动经验,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粤港双方定于6月27日在东莞举办“2013年粤港‘正版正货承诺’总结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要内容:
总结前一阶段“正版正货承诺”活动开展情况,交流“正版正货承诺”活动经验,参观东莞“正版正货承诺”活动的商场及商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二、参加人员
(一)省知识产权局、版权局、工商局领导及代表。
(二)香港知识产权署领导及代表
(三)香港发标行业协会代表。
(四)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版权局、工商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文体旅游局、市场安全监管局各1名代表。
(五)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正版正货承诺”活动承办机构各1名代表,承办机构由知识产权局(经科局)通知。
三、会议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3年6月27日全天
(二)地点:东莞市宏远酒店(东莞市南城区宏路一号)
四、报到时间和地点
6月26日晚住宿的会议代表请于6月26日15:00-18:00到酒店大堂报道;不住宿的会议代表请于6月27日8:00-8:50到会场报道。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顺德区经科局)汇总各市(区)参会代表名单,并于6月24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传真至省知识产权研究会;
(二)请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顺德区经科局)组织市(区)参会代表统一乘车前往参会,会议将为每个市(区)安排1名司机的食宿,请在报名回执中一并注明。
(三)联系人:
省知识产权研究会:钟永欣 电话:020-87684622
传真:020-37656129;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谢华 电话:0769-22831345。
省知识产权局:尹怡然、郭亚青 电话:020-87680592。
酒店:0769-22418888。
特此通知。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3年6月 日印发
附件:1.2013年粤港“正版正货承诺”活动总结交流会议程.doc | |
附件:2.2013年粤港“正版正货承诺”活动总结交流会.doc | |
附件:3.交通图.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