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知产〔2013〕128号
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各项目承担单位:
经组织专家评审,2013年广东省专利技术实施计划项目已完成立项工作。现将立项项目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今年共安排项目31项(详见附件1)。其中,重大项目10项,每项资助20万元;重点项目21项,每项资助5万元;项目经费由省财政厅划拨。省财政拨付的项目经费为引导性资金,项目实施应以项目承担单位自筹经费为主。
二、项目实行合同管理。批准立项的项目申报及合作单位,须与省知识产权局签订项目合同。
请项目的推荐单位组织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广东省专利技术实施计划项目合同书》(下称《合同书》),并将其纸件(一式4份)于7月30日前寄送我局产业促进处。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合同书》时,请以“申请单位”身份登录“广东省专利技术实施计划项目申报系统”(http://210.21.11.48/ssjh/),点击“填写合同书”进行在线填写,然后打印纸件盖章后交由项目推荐单位统一报送我局。逾期不提交合同书的,视为自动放弃项目。有关系统技术问题,请直接与技术支持联系。
三、项目实施周期为三年,自《合同书》生效日起算。
四、请项目所在市知识产权局、顺德区经济促进局等部门根据实际,积极争取市财政支持,做好项目配套扶持资金的落实工作,加强对计划项目实施的管理、指导和服务,及时上报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并配合做好项目经费决算、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五、项目承担单位要认真组织项目实施,按照专项费用的使用范围和有关规定用好资金,完成《合同书》的各项任务和指标,并积极配合做好项目的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特此通知。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2013年6月24日
(合同受理:刘召维,吴瑛,020-87684622,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58栋6楼知识产权研究会,邮编:510070;技术支持:顾文树,020-32210161,1366237786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3年6月24日印发
附件-2013年广东省专利技术实施计划项目及经费安排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