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知产〔2013〕200号
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更好地发挥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推行工作中的作用,经各市推荐,专家评审,现确定广东省知识产权研究与发展中心等11家单位为2013年广东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推进项目承担单位(名单见附件),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广东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推进项目合同书》(下称《合同书》),并将其纸件(一式3份)及电子件于11月20日前交送我局产业促进处。合同书电子版将于近期发送至各单位邮箱,请注意查收。
二、各项目承担单位所在市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加强对项目承担单位的管理和指导,及时上报项目进展情况,并配合做好项目经费决算、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三、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专项经费的使用范围和有关规定,完成《合同书》的各项任务和指标,并积极配合做好项目的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特此通知。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联系人:吴瑛,联系电话:020-87684899,邮箱:zscqj_cyc@gd.gov.cn,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60栋,邮编:51007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3年11月4日印发
附件:2013年广东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推进项目承担单位名单.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