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广东电网有限公司、省粤电集团公司、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各有关电厂、售电公司、电力大用户: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发改经体〔2015〕2752号)、《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5〕14号)的文件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审核并公示后,将广东中建电力能源有限公司等46家售电公司列入售电公司目录,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7年1月16日
相关附件: 拟列入广东省售电公司目录的企业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