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粤府办〔2016〕29号),加强数据资源综合利用,结合企业情况综合工作实际,我委组织开展了2017年企业数据资源综合利用试点申报工作。经单位申报、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并报省财政厅审定,拟确定“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等4个地区(单位)为“广东省2017年企业数据资源综合利用试点地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7年1月17日至1月23日,共7个自然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迳向我委(数据资源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7年1月16日
(联系人:黄博明,电话:020-8313477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809房,邮编:510030)
相关附件: 2017年企业数据资源综合利用试点地区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