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省阳光政务建设经验推介现场会精神,落实《关于我省全面推进政务工作实施意见》(粤办发〔2016〕2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13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阳光政务建设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6〕629号)要求,我委组织开展了省政务公开及阳光政务工程试点申报工作。经过专家评审,拟选取省委组织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厅和省交通运输厅4个单位作为省政务公开及阳光政务工程试点单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7年2月27日至3月5日,共7个自然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迳向我委(电子政务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7年2月27日
(联系人:罗霞,电话/传真:020-83134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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