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印发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用途)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8-05-18     点击量: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印发进一步优化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意见(试行)的通知》(粤经信财务〔2017〕323号)精神,进一步优化珠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广东省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用途)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径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反映。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8年5月17日

相关附件: 广东省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用途)管理实施细则.doc
相关文档: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上一篇:关于河源市HY-04#梅州市P010#P011#D018#惠州市惠东县56#江门市蓬江、江海区33#台山35#台山39#

下一篇:关于第五届中国国际新材料产业博览会组展工作承担机构的公示

友情链接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工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工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
备案号 :粤ICP备17125350号
亿鸽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