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转发关于抑制平板玻璃产能过快增长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1-05-23     点击量: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省玻璃行业协会: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抑制平板玻璃产能过快增长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工信部原〔2011207号,下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请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认真摸底,对本地区已有、在建、拟建的平板玻璃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有关项目情况按《通知》附件要求填报平板玻璃生产动态检测表和玻璃及加工企业基本情况表,于530日(星期一)前报送我委(原材料工业处)。同时,要做好2011年底前淘汰平拉工艺平板玻璃生产线(含格法)等落后平板玻璃产能的工作计划和措施。

二、请省玻璃行业协会协助开展我省玻璃行业的运行监测,把握行业动态,定期总结我省玻璃及其制品业的运行情况,并于每年的1月、4月、7月和10月的月底前向我委(原材料工业处)报送上一季度全省玻璃行业运行情况。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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