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公布广东省节能技术服务单位(第五批)名单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1-10-17     点击量: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广州、深圳市发展改革委,顺德区经济促进局,有关节能技术服务单位,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省节能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培育和扶持社会节能服务中介力量,促进全省节能工作,经有关单位自愿申请、各地级以上市经信部门或所属省直部门初审、我委复核、公示,确定广州宇阳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等33家单位为我省第五批节能技术服务单位,现予以公布(名单附后),并提出有关要求如下:

  一、省节能技术服务单位要按照《节约能源法》、《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的规定,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协助用能单位开展能源审计、节能规划、节能量审核以及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等专业化服务,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节能技术改造。要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充实技术力量,配备专业的能源计量、检测或分析设备,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我委支持省节能技术服务单位开展工作,鼓励节能服务形式多样化,奖励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对节能工作成效显著的服务单位提请省政府授予省节能先进单位称号。建立服务单位动态管理制度,所有服务单位公告的有效期限为3年。省节能技术服务单位应于每年131日前,向我委(节能和循环经济处)报送年度节能服务工作情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节能服务项目开展情况及取得的节能效益,节能服务范围的扩展情况及发展趋势,当前节能政策的意见和建议等。

  三、各市经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节能技术服务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协调解决工作开展中遇到的问题,有关情况请及时向我委反映。

  

  附件:广东省节能技术服务单位(第五批)名单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相关附件: 广东省节能技术服务单位(第五批)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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