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开展2011年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1-10-18     点击量:

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省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上水平的意见》(粤发〔201016号)精神,根据《关于印发〈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10240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中小企〔201037号,以下简称37号文),我局将开展2011年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37号文第二、七、八条规定的,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查询、管理咨询、创业辅导、市场开拓、人才培训、综合服务、信息化应用等服务的法人实体(投资融资、技术服务等认定另行通知)。

  二、组织实施

  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按37号文第十条的规定做好本地区公共服务平台的组织申报工作,并在审查汇总后推荐报送我局。全省性行业协会、社团组织和省有关单位将项目申请材料直接向我局提出申请。

  三、申报要求

  (一)请各地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提高认识,加强调查研究,择优推荐,并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

  (二)37号的附件1之表2所列服务中小企业数、营业收入、服务收入、利润、上缴税金是指2010年的全年数。

  (三)参加示范平台申请的单位必须按37号文第九条的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并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

  (四)请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将申报2011年示范平台各单位的申报材料、汇总表(各一式两份,包括电子版)于1125日前报送我局。省有关单位按上述有关要求直接报送我局。37号文(包含有关表格)可在省经信委www.gdei.gov.cn“业务分类-中小企业-政策法规”栏目中查找。

  四、联系方式

  省中小企业局服务与指导处韩司琪、孙海扬

  电话:020-8313585283135841

  传真:020-83135859

  E-mail: 475615115@qq.com 

  地址:广州市吉祥路100  邮编:510030

  

  

广东省中小企业局

                二○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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