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招标代理机构:
为做好2012年广东省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招标工作,切实发挥好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扶持带动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广东省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组织开展2012年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我省现代信息服务业的意见》(粤府〔2007〕95号),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我省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加快推进我省现代信息服务业协调发展,从2008年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广东省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承担单位,取得了良好成效。现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确定2012年度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二、报名条件
参选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广州市区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专业工作人员。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甲级资格证书》和《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专职从事招标代理业务。
(三)企业专业素质高、信誉良好,具有从事政府和企业重大项目招标代理的经验。
(四)有较为充足的现代信息服务业相关的技术、经济和管理等方面的专家储备。
(五)近3年内,单位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法》及有关管理规定,受到相关管理部门暂停资格以上处罚,主要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法》及有关管理规定受到刑事处罚。
(六)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其他需要回避的利益关系。
三、服务要求
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行总价包干,具体数额由参选代理机构在参选文件中提出。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协助业主单位组织编制招标指南、招标文件。
(二)在法定招标公告登载媒体刊登招标公告、项目公示、截标公告等信息。
(三)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细则,保障招标工作高效、顺利进行。
(四)按照法定程序及招标评审专题领域分项组织专家评标、现场答辩及现场考察等。
(五)协助业主逐个项目编制合同文本。
(六)其它相关事项。
四、遴选程序
(一)文件评审: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通过随机抽取方式选取业界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参选单位的申请材料进行评选,选出3家单位参加现场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现场答辩:文件评审选出的3家单位派两名代表参加现场答辩,评审小组从中择优确定2012年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三)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联合向确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发出委托通知书。
五、参选材料
参选单位请于2012年2月20日17:00前将有关材料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逾期不予受理。参选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报名资格。参选材料应包括:
(一)申请函。
(二)报名单位概况(含企业机构设置情况、办公场地和人员基本情况、招标业绩、专家库情况等)。
(三)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相关资质证书和证明业绩、资信情况等材料复印件。
(四)2012年省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招标代理工作方案(含预案、人员、专家库、应急及投诉处理等)。
(五)费用管理。
报名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
六、联系方式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 李燕 平靖 丁扬程
电话:020-83134767、83134285、83134272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省府大院5号楼13楼(510031)
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 姚林
电话:020-83170361
附件:1.评选程序说明
2.评分要素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相关附件: 附件1评选程序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