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开展广东省节能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2-02-14     点击量:

各地级以上市节能主管部门,广州市经贸委、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顺德区经济促进局,省直有关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省属企业集团,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节能工作,加强节能专家队伍建设,提升节能工作水平,我委将于近期开展省节能专家推荐工作,专家从事的主要工作领域包括节能环保、能源、电力、石油化工、钢铁、纺织、造纸、建材、交通;资源环境经济管理等。请各地区、各单位有意参与节能相关工作的专家积极做好推荐和申报工作。我委将对获得推荐资格的专家进行筛选,并公布入选的专家名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态度认真,在研究或评审工作中能够做到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二)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精通专业知识,熟悉本行业节能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标准,了解本领域国内外情况和前沿动态;

  (三)具有五年以上能源或节能工作经历,熟悉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行业生产工艺、技术规范、能耗标准、用能设备等;承担过企业节能工程项目或节能咨询服务工作;

  (四)专家候选人须自愿参加节能工作并接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的委派,且有条件抽出一定时间从事节能相关工作

  (五)年龄原则上在65岁以下,身体健康,有能力承担一定量的工作。

  二、专家职责

  (一)参与节能项目评审、验收、培训、调研等工作;

  (二)受有关部门委托,对节能相关重大项目进行论证;

  (三)受有关部门委托,为我省节能法规、政策的制定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四)受节能主管部门和企业委托,对相关行业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进行科学论证及参与相关推广工作;

  (五)参与其它节能相关工作。

  三、推荐(申报)资料

  (一)广东省节能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二)候选人情况简介(其中:著作、论文、研究报告、获奖情况、承担课题项目等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候选人身份证和专业技术资格证复印件;

  (四)候选人所在单位意见;

  (五)其他辅助材料。

  四、推荐(申报)程序

  (一)推荐单位或申报人员按照《〈广东省节能专家库〉专家推荐表》的要求,客观、如实地填写推荐(申报)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推荐(申报)相关材料请于20123月底前报送广东省节能协会,并以“节能专家库-姓名”为标题将电子版发至zggdjn@vip.163.com。专家推荐表可登录广东节能协会网http://www.gdjn.org/下载。

  (三)我委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遴选,确定和公布节能专家名单。

  五、专家库管理

  广东省节能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有关专家可随时通过邮寄和电子邮件方式申报。我委将根据申报情况适时增补专家库。需有关专家参加节能相关工作时,我委将从专家库随机抽取名单并电话/传真联系确定。

  

  附件:《广东省节能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联系人:宋总涛、张娜,电话:020-8313335983133482,传真:83133335

广东省节能协会联系人:张文、王鹏,电话:020-3881143138847863,地址:广州市天河路351号广东外经贸大厦15邮编:510620

相关附件: 《广东省节能专家库》专家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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