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组织申报粤港两地电子签名证书互认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2-08-07     点击量:

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

  为落实《<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五》和《粤港两地电子签名证书互认的框架性意见》,粤港电子签名证书互认试点工作组制定了《粤港两地电子签名证书互认办法》(以下简称《互认办法》),已由粤港两地政府按照各自的程序发布(详见附件1)。现开始粤港电子签名证书互认的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互认办法》要求,各申请单位的《电子认证业务规则》应符合《粤港电子签名证书互认证书策略(1.0版本)》(以下简称《互认证书策略》,详见附件2),并完成相关审查工作

  二、请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按照《互认办法》的要求填写《粤港两地电子签名证书互认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3),将《申请表》及有关纸质申请材料提交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电子政务处(信息安全协调处),同时提交电子版

  三、如遇问题请径与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电子政务处(信息安全协调处)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邮寄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大院5号楼1311

  邮箱地址:linguiyun@gd.gov.cn

  联系人:林桂芸

  联系电话:020-83134771

  

  附件: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粤港两地电子签名证书互认办法的通知

      (粤府〔201282号)

     2.粤港电子签名证书互认证书策略(1.0版本)

     3.粤港两地电子签名证书互认申请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2年8月7日

 

(联系人:林桂芸,电话:020-83134771,传真:020-83134729电子邮箱:linguiyun@gd.gov.cn

  

相关附件: 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粤港两地电子签名证书互认办法的通知(粤府〔2012〕82号).pdf
2.粤港电子签名证书互认证书策略(1.0版本).pdf
3.粤港两地电子签名证书互认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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