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2-08-08     点击量: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广州市发展改革委,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财税局,省直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公共机构节能引导示范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制定了《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下称《方案》)。现将《方案》转发给你们,请各市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省直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本地区、本系统的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积极发动有关单位申报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后,于2012年8月31日前报送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方案》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迳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和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反映。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财政厅  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2年8月8日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联系人:张娜,电话:020-83133335;

省财政厅联系人:王远林,电话:020-83170273

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人:林明志,电话:020-83132687)

相关附件: 发改环资〔2012〕198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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