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有关单位:
现将《商务部关于促进仓储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商流通发〔2012〕43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促进仓储业转型升级,是推动我省物流业从传统物流向现代物流转型升级的重要内容,是建设我省物流服务体系的重要抓手,是实现“与港澳地区错位发展的国际现代物流中心”目标的重要举措。各地要提高思想认识,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建立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培育一批经营规模较大、辐射能力较强、现代化水平较高的仓储龙头企业,为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建设幸福广东作出重要贡献。我委将按照商务部的部署,适时启动仓储业转型升级试点、示范工作。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我委(生产服务业处)联系。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1月14日
(联系人:侯彪,电话:020-83135953)
相关附件: 商流通发〔2012〕435号:商务部关于促进仓储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