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转发商务部关于促进仓储业转型升级指导意见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3-01-14     点击量: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有关单位:

  现将《商务部关于促进仓储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商流通发〔201243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促进仓储业转型升级,是推动我省物流业从传统物流向现代物流转型升级的重要内容是建设我省物流服务体系的重要抓手,是实现与港澳地区错位发展的国际现代物流中心目标的重要举措。各地要提高思想认识,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建立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培育一批经营规模较大、辐射能力较强、现代化水平较高的仓储龙头企业,为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建设幸福广东作出重要贡献。我委将按照商务部的部署,适时启动仓储业转型升级试点、示范工作。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我委(生产服务业处)联系。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114

  (联系人:侯彪,电话:020-83135953)

相关附件: 商流通发〔2012〕435号:商务部关于促进仓储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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