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质监局,广州市发展改革委,深圳市市场监管局、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市场安全监管局,省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认监委关于加强万家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12〕378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4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能源管理体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经信节能〔2012〕763号)、《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4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及认证试点名单(第一批)的通知》(粤经信节能〔2012〕980号)有关要求,加快推动我省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及认证试点工作,为确保完成“十二五”全省节能约束性目标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做出积极贡献。工作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质监局反映。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质监局
2013年1月15日
相关附件: 发改环资〔2012〕378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认监委关于加强万家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