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加强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3-01-25     点击量: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

  根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工信安函〔20139号)省安委会《关于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安明电〔20132号)和省消安委《关于印发<广东省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粤消安〔20132号)等要求,为做好春节、两会期间全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

  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上述有关会议和通知及省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经信部门民爆物品生产、销售安全监管主体责任。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做好指导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进一步强化民爆物品生产、销售安全监管工作。

  二、周密部署,认真做好春节前后、两会期间安全检查

  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要针对春节和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律和特点,统筹做好安全检查和专项治理整顿工作,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一是做好生产经营的组织和管理。今年春节放假期间,民爆物品生产企业一律不安排生产活动,各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要统筹做好生产销售的组织与管理,认真安排好停工检查、危险品清理和保管、设备维护保养、厂(库)区安全保卫、职工专项培训等相关工作,复工前要对生产线工艺流程、专用设备设施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进行全面检查和测试,并制定和实施专项应急保障措施。二是做好各阶段的安全检查。立即组织开展春节前安全检查,检查重点是节前停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春节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巩固民爆行业打非治违回头看工作成效等方面;统筹安排好节后复产检查和两会期间的安全检查。节后复产检查重点是职工复产培训情况、复产准备情况等。两会期间的专项检查要在总结民爆行业打非治违行动的基础上,针对企业自查、安全检查及安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大隐患治理力度,按期完成隐患治理和安全整改。要严肃查处四超三违法行为,严格防范和杜绝突击生产、不均衡生产、违规存储危险品等不安全行为。三是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严格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

  三、加强指导,认真开展除火患·保平安专项行动

  为贯彻落实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广东省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方案》(见附件),我委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曾健同志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民爆处。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并认真做好本部门、本单位冬春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加强对工业、商贸流通业、信息化领域企业及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力度,特别是指导做好重点企业及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除火患·保平安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企业认真做好防火专项预案及应急演练,加强防火防盗宣传,切实防范火灾事故。

  各地工作情况请于全国两会闭幕后2日内报我委民爆处。

  四、强化保障,切实做好应急值守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节假日和全国两会期间要切实加强值班值守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切实落实岗位责任,确保信息畅通,做好安全保卫和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各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要在春节前和两会前,分别将值班名单报送当地经信部门和我委(民爆处)。

  

  附件:关于印发《广东省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粤消安20132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125

  

  

相关附件: 粤消安〔2013〕2号:关于印发《广东省“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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