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开展2013年度省直接监管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现场核查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3-02-22     点击量:

有关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直接监管企业,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2年度省直接监管的20家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根据《关于印发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12873号)、《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号)以及《关于印发十二五广东省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经信节能〔201295号)、《关于印发2012年度广东省万家企业节能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经信节能〔201346号)精神,我委将于近期组织考核评估组,对省直接监管的20家企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现场评估核查,具体工作由省节能监察中心负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现场核查时间为34 日至315(见附件)。每家企业核查时间原则上为一天,主要环节有听取汇报、现场察看、专家提问、专家闭门讨论出具评估意见、反馈评估意见及专家点评等环节。

  二、分组安排

  现场核查分五个小组同时进行,由省节能监察中心负责同志带队,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参加,每个专家小组由4-5名左右节能专家、行业专家等组成。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各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认真做好节能考核的相关准备工作。一是要分门别类备齐相关的详细资料供专家核查。二是要积极配合,安排好核查现场,并做好防护措施,确保核查小组人员安全。

  (二)严格考核、规范操作。各专家要严格遵守节能考核工作规范,严肃考核纪律,本着科学、客观、公正、认真的工作态度,积极做好企业现场节能考核工作。

  (三)主动配合、积极协助。相关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工作,督促企业做好现场核查的准备工作,协助安排核查行程,并派员支持属地企业的现场核查工作。

  四、其他

  现场核查工作所需的住宿费、专家费等由我委负责。

  

  附件:2012年度省直接监管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现场核查分组安排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222

(联系人:张娜、汪振,联系电话:020-8337897583133482,传真:020-83352049

相关附件: 粤经信节能函〔2013〕558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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