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切实做好防汛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3-08-19     点击量: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近期,我省连续出现大范围强降雨,部分地区遭受严重的洪涝灾害,并造成人员伤亡。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周密部署,胡春华书记,朱小丹省长,邓海光副省长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安置好受灾群众生活,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抓好救灾复产工作。现将相关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全省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动员起来,密切关注预测预警信息和灾情发展动态,提早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工贸企业因灾损失,确保应急响应迅速有力。

  请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本单位应急工作分管领导及牵头科室负责人姓名、职务、电话、传真、手机、电子邮箱于819下班前报送我委。

  二、积极开展救灾复产工作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及时了解当地工业、商贸和煤电油运等企业受灾情况,科学制订救灾复产工作方案,加强沟通协调,争取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等各方力量支持,帮助企业及时开展救灾复产工作。需要我委协调事项,及时报告我委。

  茂名、阳江、湛江、云浮、河源、梅州、惠州、汕尾、肇庆、汕头、揭阳、清远及其他受灾严重地区的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819日下午15:30前,将当地工业、商贸和煤电油运等企业受灾情况、已采取工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思路报送我委。

  三、全力保障经济运行平稳有序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应急物资生产、供应企业的联系,建立应急物资生产、供应企业保障名单;要加强重要商品市场监测工作,及时掌握市场供应、商品价格、库存情况,落实商品货源,畅通运销渠道,健全投放网络,保障主副食品供应稳定;要督促当地电力企业做好事故异常的处置应对方案,全力开展抢险抢修工作,保障生产、生活和救灾用电需求;督促当地石油企业加紧进行成品油调运、接卸和配送工作,保证救灾用油,并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查处囤积居奇、哄抬油价等扰乱市场供应的行为;要密切关注重点物资运输情况,督促及时抢运煤炭、油品等重点物资,确保日常供应;要组织做好防汛救灾无线电业务的安全保障工作,对危害重要无线电业务的干扰要坚决予以查处,确保无线电通信顺畅。承担储备管理任务的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及时开展检查工作,并督促企业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随时应对向灾区输送物资的需要。

  

  附件:1.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批示全力做好防汛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2.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强降雨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3819

  

(联系人:兰烨,电话:020-83133434,传真:83135984,电子邮件:Lanye@gdei.gov.cn。)

相关附件: 附件1: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批示全力做好防汛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pdf
附件2: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强降雨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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