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广东商品国际采购中心的实施意见》(粤办函〔2011〕455号)和我委《印发广东商品国际采购中心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粤经信生产函〔2011〕2250号),我委将于近期组织开展第二批广东商品国际采购中心的评审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粤经信生产函〔2011〕2250号文要求,组织好本地区广东商品国际采购中心的组织申报工作,指导申报单位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确保申报的项目符合推荐条件。
二、首批被确定为广东商品国际采购中心重点培育对象的,还需提供广东商品国际采购中心建设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效等材料。
三、请各地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于9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1式10份(含1份电子版)报送我委(生产服务业处)。
附件:1.广东商品国际采购中心申报材料封面
2.广东商品国际采购中心申请书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3年9月3日
(联系人:陈昕,联系电话:83133234,传真:83133350,电子邮箱:chenxin@gdei.gov.cn)
相关附件: 粤经信生产函〔2013〕2392号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