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做好省高级工业设计师、民用爆炸物品高、中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4-01-06     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发〔2002〕236号)精神,现将我省2013年度申报高级工业设计师、民用爆炸物品高、中级工程师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返回你单位进行公示,并同时在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www.gdei.gov.cn)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请你单位按规定将公示张贴于单位的公告栏,并于2013年1月15日前将公示情况书面反馈给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人事处。

  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领取证书及退材料时间另行通知(请留意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www.gdei.gov.cn)。

   

  附件:1.2013年度省高级工业设计师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名单

     2.2013年度省民用爆炸物品高、中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名单

     3.公示(样式)

     4.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4年1月6日

(联系人:肖爱云,联系电话:83134769,传真:83133423,

联系地址:广州市吉祥路100号;邮政编码:510030)

相关附件: 粤经信人事函〔2014〕35号附件1-4.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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