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的通知》(粤府函〔2012〕335号)和《印发政府向社会转移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机编〔2012〕22号)等文件要求,经履行相关程序,并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决定将广东省开采黄金矿产资质初审职能转移给广东省黄金协会,主要内容包括:申报材料受理、资格审查、材料评价、现场考察、提出初步审查意见。转移期限两年,从2015年1月15日起至2017年1月14日止。
特此通告。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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