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府〔2015〕34号)要求,现将我省2015年淘汰落后产能省级财政补助资金项目计划予以公示(附件)。公示期自4月7日至4月12日,共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产业发展处)和省财政厅(工贸处)反映。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联系人:李竞,电话:020- 83134777
省财政厅联系人:姚林,电话:020-83170361。
附件: 2015年淘汰落后产能省级财政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15年4月7日
相关附件: 2015年淘汰落后产能省级财政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