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再生金属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5-05-11     点击量: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再生金属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工节函〔2015192号,下称《通知》,见附件)的相关要求,为做好我省2015年度再生金属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通知》要求,组织本地区符合《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2012年第47号)、《铝行业规范条件》(2013年第36号)、《铜冶炼行业规范条件》(2014年第29号)要求的废钢铁加工、再生铝、再生铜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开展申报。

  二、各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积极指导申报单位编写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522日前将相关材料(一式三份,附电子版)报我委(节能与循环经济处)。

 

  附件:关于开展再生金属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工节函〔2015192号)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

  201556

(联系人:郑威、苏晓堂,联系电话:020-8313341283133361

  传真:020-83133335,电子邮箱:zhengwei@gdei.gov.cn

相关附件: 关于开展再生金属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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