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办公室关于提前终止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职能转移协议书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5-05-25     点击量:

广东软件行业协会: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要求,“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及产品的登记备案”行政审批事项已取消,按照《广东省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职能转移协议书》第四条,职能转移协议提前终止有关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享受收税优惠的具体操作办法,待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出台具体实施细则后,再另行通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

201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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