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二届54次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鉴于江门市为我省唯一一个纳入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的城市,中央要求省发挥统筹支持、指导作用,同时,江门市建设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有利于打造我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格局,省财政拟安排资金专项用于配套支持江门市建设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现公示如下:
预下达2016年省财政新增支持江门市建设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配套资金项目:计划安排1项,安排专项资金10,000万元(见附件)。对本安排计划如有异议,请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服务体系建设处)和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反映。
公示时间:2015年9月25日至9月30日(共6日)。
附件:预下达2016年省财政新增支持江门市建设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配套资金项目计划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15年9月25日
(联系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孙海扬:020-83135841;省财政厅 王远林:020-83170273)
相关附件: 预下达2016年省财政新增支持江门市建设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配套资金项目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