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应急产业协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应急产业重点企业联系制度的通知》(工信厅运行函〔2016〕495号)要求,请你们组织本地区相关企业积极申报。请于8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我委(电力能源处)。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应急产业重点企业联系制度的通知
(工信厅运行函〔2016〕495号)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
2016年8月9日
(联系人:兰烨,电话:020-83133434,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
邮编:510030,电子邮箱:Lanye@gdei.gov.cn。)
相关附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应急产业重点企业联系制度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