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三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国际产业合作与投资对接洽谈会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6-08-11     点击量:

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关于印发〈促进中小企业国际化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工信部企业函〔2016〕31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将联合中国银行,在第十三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期间举办国际产业合作与投资对接洽谈会,支持中小企业利用全球要素,优化资源配置,积极融入全球产业链和价值链,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技术创新。按照《关于参加第十三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国际产业合作与投资对接洽谈会的通知》(工企业函〔2016〕239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名称。 

  第十三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国际产业合作与投资对接洽谈会。 

  (二)时间与地点。 

  1. 时间:2016年10月10日。  

  2. 地点:广州保利世贸博览馆(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000号)1楼2号馆。 

  (三)活动内容和规模。 

  经中国银行筛选和初步对接后,计划安排500家左右中外中小企业(其中外国企业约150家)现场洽谈对接。 

  1. 有关服务 

  会场设置“一对一”洽谈对接专区和轮候区。“一对一”洽谈对接专区安排100张洽谈桌,组织参会企业“一对一”、“面对面”洽谈,并配备翻译、法律等全方位服务。轮候区设分行业圆桌洽谈桌若干。企业可免费参加洽谈会活动,住宿、交通、餐饮等费用自理。 

  2. 其他配套活动 

  配套举办印度、科特迪瓦投资情况推介、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协议签约仪式等。 

  二、报名方式及有关要求 

  (一)请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积极动员本地区企业(不限于第十三届中博会参展企业)参加对接洽谈活动,填写《中银全球中小企业投资撮合服务平台企业信息表》(附件2),并于8月20日前集中将首批参会企业信息表报中博会组委会秘书处。后续如有新增或变化,请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送,截止报名时间为9月15日。 

  (二)请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填写《第十三届中博会国际产业合作与投资对接洽谈会联络员回执》(附件3),于8月15日前报中博会组委会秘书处。 

  

  附件:1. 第十三届中博会国际产业合作与投资对接洽谈会简介 

     2. 中银全球中小企业投资撮合服务平台企业信息表 

     3. 第十三届中博会国际产业合作与投资对接洽谈会联络员回执 

  

  

  广东省中小企业局

  2016年8月9日

(联系人:黄册,电话:020-83137651,传真:020-83137615,电子邮件:zzzs@cismef.com.cn

相关附件: 附件1-3.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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