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我省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情况专项监察结果,我省有5家企业仍在使用国家明令淘汰落后用能设备,现将企业名单通告如下:
佛山市高明吉利陶瓷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千禧纸业有限公司、梅县建兴水泥有限公司、兴宁市龙江建材实业有限公司、揭阳市骏业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请上述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在1个月内淘汰落后用能设备,逾期未淘汰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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