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商务主管部门、国税局、地税局、发展改革局(委)、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内各地市中心支行、直属支行、工商局、法制办(局)、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分局,横琴新区地税局:
现将《商务部税务总局等部门关于印发<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工作方案>的通知》(商秩发〔2013〕446号,以下简称《方案》)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明确分工,制定工作方案
各市要高度重视,按照《方案》列出的部门分工,由各市相关部门牵头,对照主要任务要求,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切实做好各地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工作。同时,要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部门联动,建立协调机制
由省商务厅、国税局、地税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工商局、法制办、广东银监局、广东证监局、广东保监局共同建立广东省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工作协调机制,各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对各市工作情况进行评估考核,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存在问题。各市相关部门要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将相关工作动态、进展情况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报送上级对口部门,并抄送省商务厅。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环境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传播渠道,向社会广泛宣传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工作的重要意义,曝光典型案例,让社会各界了解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的危害,自觉支持和参与这项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商务部 税务总局等部门关于印发《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省商务厅 省国税局 省地税局
省发展改革委 省公安厅 省财政厅
省交通运输厅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省工商局
省法制办 广东银监局 广东证监局
广东保监局
2014年4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