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专利促进项目资助办法》(东府办[2013]100号)的规定,现将拟认定的2013年度东莞市专利优势企业的名单公布(见附件)。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10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布项目的条件符合性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向我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我局承诺按有关规定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身份予以保护。凡匿名异议或者公告期限以外的异议一律不予受理。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7楼,邮编:5238888, 电话:22831302、22831346。
特此公告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201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