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湖科教局,各镇(街)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在开始受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工作。请需要进行复审的企业按照《通知》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具体要求,做好材料准备工作。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补充说明如下:
1、我市复审截止受理的时间:
第一批:企业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ov.cn/,以下简称“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
第二批:企业在“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
2、材料装订要求及报送地址:
(1)材料装订要求:统一使用A4规格的纸张,材料一共4份(一份正本和三份副本,且封面右上角写上“正本”或“副本”字样,书脊要写上2014年、技术领域及企业名称,详见附件1),每本材料装订后厚度不超过
(2)报送要求:各申报企业将纸质材料报所属镇(街)科技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各镇(街)科技主管部门将审核通过的纸质材料汇总后统一送到市科技局受理大厅(受理大厅不单独受理企业报送的纸质材料)。
(3)受理大厅地址:元美中路2号市科学技术博物馆1楼业务受理大厅
3、联系方式:
东莞市科技局业务受理大厅:
谢凤娟22830056;李桂雯 22830059
东莞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
何建忠 22831332;周晓晓 22831332
请各单位严格按要求准备材料并按时上报。
附件:1、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工作的通知》,链接如下:
http://www.gdstc.gov.cn/HTML/zwgk/tzgg/14006556617488991747158017524108.html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1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