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科技局

关于招募第四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东莞赛区) 2015年赢在东莞科技创新创业大赛暨首届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冠名单

来源:东莞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15-04-30     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第四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东莞赛区)2015年赢在东莞科技创新创业大赛暨首届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大赛拟于5月份正式启动。为做好大赛的组织策划工作,引导更多单位将资源投向中小企业,现面向社会招募大赛冠名单位和支持单位,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招募内容

(一)大赛冠名单位

为深化大赛影响力,本次赛事将招募冠名单位一家,有关要求如下:

1、冠名内容。大赛冠名单位需承诺提供不少于100万元的冠名费,用于赛事宣传(50万元)和一场大学生赛电视录播及制作(50万元)的工作(详见附件1,多出的费用将用于大赛宣传及组织工作),同时提供一场总决赛电视录播制作的场地。

2、冠名回报。1)经冠名后的大赛名称为:第四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东莞赛区)2015    赢在东莞科技创新创业大赛暨首届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大赛;(2)大赛的一场总决赛电视录播将在冠名单位指定地点进行;(3)赛事宣传阶段在电视、广播等媒体上安排约200次报道,并突出赛事冠名单位名称。

(二)大赛支持单位

为进一步集聚科技创新资源服务中小企业,本次赛事将招募支持单位多家(不限数量),分别提供不同的优惠支持政策。

1、政策内容。本次大赛的支持政策合计15项(详见附件2),其中无偿资助推荐上报导师指导”3项支持政策由市科技局统一安排;其余12项支持政策由支持单位提供,分为指定优惠政策及定制优惠政策两部分。

指定优惠政策是指每个支持单位必须提供优惠服务,例如贷款服务要求设立1亿元的大赛专项融资额度,获大赛一//三等奖企业,将分别给予不超过折合人民币8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的意向授信金额,并执行同等条件优惠8%/5%/3%的贷款利率,则每个申请提供贷款服务的支持单位都必须提供此类优惠。

定制优惠政策是指在指定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支持单位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额外提供给获奖企业的优惠政策。

2、回报内容。提供大赛优惠政策的支持单位可获得以下3方面回报:(1)在大赛宣传手册、图片新闻和网站等媒介上标注本单位的名称或logo;(2)在大赛宣传推介会上安排发言;(3)在大赛优惠政策落实对接会上安排与意向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并作新闻报道。

 

二、申请对象

申请作为大赛冠名单位和支持单位的单位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银行、券商等部分单位除外),冠名单位必须在东莞市内注册;

(二)具备服务中小企业的一定条件和经验,冠名单位以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和各科技园区优先;

(三)近3年内无不良及违法行为。

 

三、申请程序

请有意为本次大赛冠名的单位,填写《大赛冠名单位申请书》(详见附件3)并加盖公章;有意参与本次大赛并提供支持政策的单位,填写《大赛支持单位申请表》(详见附件4)并加盖公章。

(一)申请大赛冠名的单位需准备申请资料3份,自行放入密封好的信封内,于56日上午9:00前,递交至市科技局,现场进行拆封。

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汇峰路1号汇中心H713室(即浩宇大厦对面)。联系人:洪能、黄志立 22831334

(二)申请大赛支持单位的机构准备申请资料3份,于511日前,递交至市电子计算中心(广东省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东莞分中心),同时将word电子版本《大赛支持单位申请表》(无盖章)发回邮箱22114308@vip.163.com

地址:东莞市新芬路38号科学馆六搂(即市人民公园正门旁)。联系人:唐魏芳22118660,杨俊成22113299

特此通知。

 

附件:1第四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东莞赛区)2015年赢在东莞科技创新创业大赛暨首届赢在东莞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冠名方案.xls

           2大赛指定优惠政策.docx

           3大赛冠名单位申请书.doc

4大赛支持单位申请表.doc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15430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上一篇:关于召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片区督导答疑会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东莞市医疗卫生科技计划一般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友情链接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工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工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
备案号 :粤ICP备17125350号
亿鸽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