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经贸办、经济科技信息局,松山湖经济贸易发展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50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实施方案及配套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8〕23号),丰富完善我市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体系,遴选一批技术实力较强、服务能力优秀的平台、解决方案商和服务机构等予以培育,并发布“东莞市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以下简称“资源池”)。对入选资源池的单位,我局将推荐申报“广东省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并在宣传推介、供需对接、行业标杆、专项项目等相关工作中予以支持。请各镇(街)经贸办、经济科技信息局,松山湖经济贸易发展局积极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现就资源池的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工业互联网生态供给资源池是指为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转型提供硬件、软件及服务的各类工业互联网供应商有效聚集、高效协作形成的产业供给体系,主要由工业互联网平台、解决方案商、服务机构等组成。
(一)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互联网平台是指为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转型提供支撑服务的平台,具备云基础设施、数据采集和整合、软件开发和集成环境、大数据分析等基础技术能力,以及工业应用软件提供、技术资源共享、行业协同服务、产业资源配置等服务功能。
(二)工业互联网解决方案商。工业互联网解决方案商是指为制造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转型提供数据采集、工业软件、行业解决方案、系统集成等各类解决方案服务,并具备技术支撑和实施能力的企业或单位。
(三)工业互联网服务机构。工业互联网服务机构是指:为制造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转型提供咨询、诊断、评估等专业服务,培训、对接、推广等公共服务,以及投资、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的企业或单位。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在东莞注册,或在国内注册且在东莞有固定办公场所。
(二)申报单位应具备为制造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转型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的能力。
(三)申报单位应有在工业互联网应用领域成功实施的典型案例,特别是在东莞市内实施的案例。
(四)申报单位应满足附件1“基本要素条件”中对应的条件要求。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符合条件的单位在5月17日(星期四)前认真填写《东莞市工业互联网生态供给资源池申报书》(详见附件1),连同《责任承诺书》(详见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加盖企业公章后报送至东莞市经信局电子信息与软件服务业科。电子版材料应与纸质版相同,与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二)初审。东莞市经信局各申报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
(三)评审。东莞市经信局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必要时现场核查评估。已纳入广东省工业互联网生态供给资源池的单位,在满足第二点第一款的情况下,可不参加评审、直接纳入东莞工业互联网生态供给资源池。
(四)公示。东莞市经信局根据评审结果拟定东莞市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五)发布。经公示没有异议的单位,正式列入“东莞市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并在相关网站上正式发布。
四、资源池企业评价管理
(一)资源池单位需定期向东莞市经信局报送对东莞企业开展工业互联网服务情况数据,并保证数据的真实性。
(二)东莞市经信局每年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资源池单位进行考核评价,根据年度考评结果调整和补充资源池,实行动态管理。
(三)东莞市经信局对于年度考评优秀的资源池单位予以宣传推荐,按照我市相关政策予以支持;对评价较低的淘汰出资源池名单。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5月10日
(联系人:宋玉娟,电话:0769-22228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