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经信局

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报送省节能技术服务单位2012年度节能服务报告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经信局     发布时间:2013-02-05     点击量:
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报送省节能技术服务单位2012年度节能服务报告的通知
 
各节能技术服务单位:
    现将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报送省节能技术服务单位2012年度节能服务报告的通知》(粤经信节能函〔2013〕434号)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一、我局委托东莞市能源行业协会对节能技术服务单位年度节能服务报告进行预审。
    二、各节能技术服务单位年度服务报告及有关资料(一式两份,含电子版),应于2013年2月20日前,报送市能源行业协会。报告经协会预审并上报市经信局审定后,于2月底前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三、对节能服务单位实施年度考评,是加强节能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节能服务市场、促进节能服务业的健康有序发展的客观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准备,按时按质做好相关资料的报送工作。
    市经信局联系人:王森,电话:22239982
    市能源行业协会联系人:曾伟昌,电话:22380566

附件:《关于报送省节能技术服务单位2012年度节能服务报告的通知》

 

附件下载:

20130206170243794_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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