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经贸办、经济科技信息局、科技办、环保分局,松山湖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广东省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办法》和《关于印发<东莞市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东经贸〔2008〕178号)等有关规定,经有关企业自愿申报,市经信局、科技局、环保局组织清洁生产技术专家组现场验收,认定东莞市拓展实业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为2013年第一批东莞市清洁生产企业,有效期由2013年9月至2015年9月。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东莞市拓展实业有限公司
东莞天龙阿克达电子有限公司
东莞远东干浆制品有限公司
东莞新洲印刷有限公司
东莞市百分百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市盛丰建材有限公司
信义玻璃工程(东莞)有限公司
广东宾豪旅行用品有限公司
东莞市永凯建材有限公司
东莞福聚皮革有限公司
东莞太平洋博高润滑油有限公司
上述企业请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持续清洁生产审核,有效期满需继续认定的企业,应在有效期终止前三个月提出复审申请;未获继续认定的,取消“东莞市清洁生产企业”称号。持续清洁生产审核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有关部门反映。
市经信局联系人:湛得安,联系电话:22239982;传真:21689015
市科技局联系人:余和羡,联系电话:22831342,传真:22831342
市环保局联系人:刘彩琪,联系电话:23391208,传真:23391200
特此通知。